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解释路径及规范衔接

——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91条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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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4-02-28

[作者简介]曲天明(1966-),女,山东蓬莱人,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摘 要]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91条存在多重解释路径。因此,在效力范围上,直接损害场景下董事对第三人责任与法人机关理论、代表理论、代理理论存在冲突,间接损害场景下董事对第三人责任与信义义务理论、债权相对性理论、侵权客体理论存在冲突。(剩余228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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