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特殊矛盾纠纷可以“动态稳控”为暂时的“结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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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主防”理念指导下,本人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将化解社区矛盾纠纷按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一是事态萌芽阶段;二是纠纷爆发阶段;三是动态稳控阶段;四是解决或结案阶段。根据每个阶段的特点,可采取相应的调解方式。其中第三阶段为“动态稳控阶段”——顾名思义,这个阶段之下,内部相互之间是不断变化的、动态的,只是一种相对的稳定。(剩余32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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