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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國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前期论证

(一)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方面科学把握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对于属于公共服务领域、需求长期稳定、回报机制清晰、收益水平合理、具有运营内容的项目,可采用PPP模式实施,优先实施具有强运营属性、具有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项目。(剩余28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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