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声·知音·知乐”:音乐作品欣赏的深度解析与审美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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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音乐是一种诉诸听觉的艺术,正如汉代刘向在《说苑·修文》篇中所说:“乐非独以自享也,又以乐人。”唐代诗人孟浩然在《夏日南亭怀辛大》一诗中也如此表达:“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都说明了音乐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供人欣赏。而音乐作品的欣赏,仅仅用耳朵倾听,还不够,在倾听过程中,还可以通过感知旋律、节奏、和声、音色等所表现出来的艺术形象,发现音乐作品的美或者瑕疵,从而与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和表演者实现思想感情的交流。(剩余51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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