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功能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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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工作“三化”功能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进展,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不少市县政协因“两个薄弱”问题,不同程度制约了政协工作“三化”功能建设。需要围绕建立健全完整、系统的政协工作“三化”运行机制找准问题,析透成因,探究更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1]。(剩余79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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