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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不应止于“民不举,官不究”

谈及噪声污染,几乎每个人都深有体会。

马路上的汽车鸣笛声,建筑工地的机械轰鸣声,门店促销商品的叫卖声,小区楼下广场舞的喧嚣音乐等。

8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回应了公众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

和以往的立法不同,本次提及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之中。(剩余9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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