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违约金调整

——以《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和第3款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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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F525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25.04.06

目次

一、引言

二、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尊重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三、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启动违约金调整程序

四、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酌减违约金

五、依据《民法典》第585条第3款调整迟延履行违约金

六、结语

一、引言

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一书中认为,契约的安排体现了一种正义,它“构成了一个组织良好的人类联合的基本条件”合同是现代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合同的严守需要违约责任提供有力保障。(剩余239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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