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中检察谦抑性原则的理论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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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检察公益诉讼的顺利开展关乎检察权作用时机、检察权与行政权以及和私人权利关系的互动问题。在公益诉讼的启动上,人民检察院应以检察谦抑性原则为基本要求和追求,避免权力行使突破边界,并与民间代表力量充分协调,呵护民间自治力量的发展。在检察权和行政权关系问题上,应当厘清两类公权力的核心差异,合理划分二者的作用范围和边界,避免权力发生混淆和重叠。(剩余261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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