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再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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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其中明确要求,“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就在2024年12月16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项学习。(剩余28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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