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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抓实“乡案县审” 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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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小组集体讨论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现在实行‘乡案县审’,既有效增强了乡镇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又确保了案件质量,可以说帮了我们的大忙。”谈起“乡案县审”,作为老纪检监察干部的南充市南部县大河镇纪委书记李玲感悟颇深,在过去,乡镇纪委一直存在查审不分的现象,既要查案又要负责审理,加上乡镇纪委人员不足、业务不熟,在案件材料、手续程序以及定性量纪上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案件质量一直不高。(剩余16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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