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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双向通报”机制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为有效发挥同级监督作用,擦亮派驻监督“探头”,今年以来,汉源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双向通报”工作机制,对通报的时间、内容、方式及要求作了具体明确。比如,规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要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问题清单,指出整改方向,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进行通报,而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在接收之日起1个月内,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剩余1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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