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敛财7498万余元,大连市政协原主席郝宏军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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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开庭4个月后,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受贿案落槌。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郝宏军利用职务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98万余元。12月26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郝宏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剩余4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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