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民间借贷,一场必输的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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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服务对象中‘投资’,我获得了大额的固定回报。我本以为可以骗过组织,把它当做正常的借贷,实际上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某市一副区长赵某某落马后感叹道。赵某某伙同其他两人,给某工程老板“出资”500万元,并收取700万元的“固定回报”。

这是一种典型的违规借贷行为,也具有隐蔽性,是以“借”之名,行受贿之实。(剩余39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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