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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431”村级监督机制 规范“小微权力”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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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三台县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一肩挑”,权力更加集中,监管难度更大。为管好村级小微权力,全县462个村(社区)均设立了村级纪检组织,并选配了村(社区)纪委书记240名、纪检委员222名。受文化程度和年龄所限,不少新任村级纪检干部对纪检业务不熟悉,不知监督如何下手,乡镇纪委也缺乏统筹村级监督的有效机制,整体监督能力还有待提升。(剩余150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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