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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个人手机,有时并非个体私权

2月1日,教育部官网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作出规定。《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其实,早在2018年8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就明确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剩余11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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