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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龙甲山东首位中共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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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冠头诗是1928年中共潍县县委委员牟洪礼所写,诗中第二句所说的“庄”即大革命失败后在潍县就义的共产党员庄龙甲。他牺牲后,牟洪礼在庄家村庄鹤云家中写了这首诗将噩耗转告战友及亲属,悼念“老庄死在南流”。在山东博物馆的革命文物典藏中,收藏有一具迫害革命党人使用的铡刀。1928年,潍县共产党员、山东首位县委书记庄龙甲就是在这具铡刀之下英勇就义,将大好青春年华永远定格在了25岁。(剩余16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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