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好人”高彩艳:愿做一束光,照亮自己温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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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出生的高彩艳,是山东省五莲县潮河镇凤凰庄的一名普通家庭妇女。结婚20多年来,她始终尊老爱幼、勤俭自强,在当地家喻户晓、传为佳话,日前获评“山东好人”称号。

2000年,高彩艳的儿子刚满三岁时,公公被查出患有胃癌。由于她的丈夫要外出打工、养家糊口,照顾公公的重担就落在了高彩艳身上。她白天给公公洗衣擦身、翻身按摩、煮饭喂饭,晚上哼着儿歌哄孩子睡觉,没有一点自己的时间,但她毫无怨言,“照顾公公,是自己血浓于水的无限亲情”。(剩余12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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