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明朝知县的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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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明代制度,举子在通过重重考试,获得举人功名后,就有了最基本的选官资格。明朝开国伊始,百废待兴,对于行政人员的需求量很大,明太祖、成祖二帝又务实重典。因此,当时无论是科道给事中、御史,还是在后世被视为清流出身的翰林院,皆有举人授官之例。不过,随着明代政治社会趋于稳定,选官制度日益完备,这样的例子逐渐消失于史籍。(剩余23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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