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逐兔亦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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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逐兔,比喻为官遭祸者抽身悔迟,处境悲惨,其渊可溯至秦相李斯。

《史记·李斯列传》载,秦二世二年(前208)七月,李斯因奸人蓄意诬陷,被处酷刑,在咸阳腰斩。他被缚刑场,悲凄无限,目视眼前同死亲属,回顾其子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免,岂可得乎!”其人遭际,令后世许多文士同情,常引典慨叹命运艰辛。(剩余23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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