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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若干会计问题探讨

无论是IASB还是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均认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既可以被一个或一些企业控制,也可以被一个或一组个体企业控制。其中控制指的是,具备被投资方权利、参加被投资方活动且获得可变回报等。判定同一控制时,可根据“同受国家/政府控制情况”“同受一组个体控制情况”“非暂时性控制情况”等要素进行判断。

根据IFRS3规定可知,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指的是在企业合并前后,参与企业合并的主体与业务均受一方或相同方控制,并且此种控制具有长期性与持续性。(剩余31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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