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移民落空,分割投资款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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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投资的归属权,需考虑投资的属性与双方的约定。

夫妻二人办理投资移民期间,婚姻发生变故。离婚判决生效后,女方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要求分割投资移民款及向咨询公司预缴的服务费。

那么,这笔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请求分割这笔款项的主张可行吗?

婚姻生变,移民计划落空

李菲与鲁勇历经十多年的婚姻,两人共同养育了一双儿女。(剩余32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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