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平台人员擅自入室,女租客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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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城市租房需求的增加,房屋租赁平台迅速崛起。这些平台主打省心、方便的租房服务,备受年轻人青睐。

陈女士通过一个租房平台找到了理想的住所。然而,合租房夜半潜入的“不速之客”,让陈女士产生了阴影,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近日,上海一中院审结了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认为陈女士有权解除该租赁合同,维持一审判决,租房平台所属公司应向陈女士返还6042.6元,并支付违约金3730元。(剩余23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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