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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四年感情破裂,赠与的房产算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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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感情破裂结束同居,男子起诉要彩礼

2016年5月,吴珏与张易涛相识相恋。一年后两人订婚,并在国庆期间举行了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于2021年开始分居。

双方相处期间,2016年10月,张易涛的父母转款给张易涛,再由张易涛转款给开发商,为吴珏支付购房款,在外省某地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该套房产登记在吴珏个人名下。(剩余23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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