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抢孩子”,女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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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双方互不让步开始分居,两人的婚生女随女方一起生活。之后,男方将尚在母乳喂养期的孩子抱走带回老家抚养,并以各种理由不让女方探望孩子。

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以监护权纠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男方将孩子送回,并由女方依法继续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被上诉人小勇及其母亲在指定期限内将上诉人小洁与被上诉人小勇的婚生女送交小洁,由小洁直接抚养;同时,为保障小勇的合法权益,判决中也对小勇探望权的行使做出详细具体的明确。(剩余24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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