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僵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须保障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十分感谢市妇联和镇党委政府的帮助!今年我终于能过个好年了!”2025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天长市铜城镇某村离异妇女阿芳(化名)激动地对天长市妇联工作人员说。

阿芳与前夫是铜城镇同村同组人,2001年登记结婚,育有两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一家四口均为承包共有人。2017年,因夫妻感情破裂,阿芳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两女均由阿芳抚养,但未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剩余1585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