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山区河流开发利用保驾护航

——记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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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1988年5月由原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建设,1990年1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向国内外开放,1992年1月通过国家验收,2005年4月8日经科技部审核批准由“高速水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更名为“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最早的内陆水利水电工程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工程类实验室之一。(剩余22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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