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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鱼”固然不对,工作环境更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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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时间“摸鱼”,该不该处罚?近日,国美发布的一份内部处罚通报,引发热议。在通报里,公司11名员工,在上班期间煲网剧、刷抖音、听音乐。情节严重的,3天时间用去流量达22.5G之多。设身处地站在企业角度想,花钱雇人,工作时间却用来“摸鱼”,自然“火大”。

如果企业是根据经民主程序确认的员工手册,处罚员工,并做内部通报,无可厚非。(剩余9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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