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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学专题”主持人语

信息革命带来了“数字人类”的新时代,数字法学作为“实践出真知”的“实践法学”,如初升之阳,朝气蓬勃。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和业态的迅速崛起,数字时代催生出了新兴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对既有的法律体系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并呈现出智能互联/分布共享、双层空间/虚实同构、人机共处/数字生态的三大特征,形成了以信息为资源、以网络为基础平台的全新数字经济形态,迭代更新到以“双重空间、流动身份、虚实流转”为标志的人类法律制度进阶4.0时代,并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新型法益和新兴权利。(剩余10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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