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国家养老模式的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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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旧《济贫法》下,贫穷老人以居家养老为主,并通过打零工、子女赡养和教区救济维持生活。1834年新《济贫法》颁布后,更多贫穷老人不得不进入济贫院“养老”,但该机构并非为老年人设立,远非理想养老之地。19世纪末,英国政府开始系统性地应对贫穷老人的养老问题。1908年议会通过《养老金法》,由中央税收提供养老金,大大改善了贫穷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标志着国家开始承担起贫穷老人的养老责任。(剩余140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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