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矿务立法中的华洋权益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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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甲午战后,清政府将发展矿务作为一项战略举措,尝试利用洋商办矿。自1898年开始至1911年,清政府先后制定了六部矿务章程,其中,如何利用并限制洋商是这些章程关注的问题。矿务立法试图限制洋商占股比例,强调矿权国有,尝试取消各国治外法权,约束了各国对矿权的攫夺,但也束缚了清政府的矿务发展实践,不得不在立法条款中一再调整,体现出当时清政府欲发展矿务则必须依赖洋商的客观现实。(剩余140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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