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租赁准则》的租赁付款额重估会计处理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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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赁准则》显示,在对租赁付款额评估时,需从租赁时间起点着手,开展持续性评估,而后根据评估结果来确认计量租赁负债和未确认融资费用等价值,同时财务账面的使用权资产价值也随之做出相应调整。
一、《新租赁准则》的概述
(一)变化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采用单一会计模型,不再进行租赁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即采用与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会计模型,并且将相关资产、负债的确认标准由风险和报酬转移变更为强调对可识别使用权资产控制权的判定,若合同约定在一段时期内控制特定资产的使用权利以交换对价,则该合同是一项租赁业务或者包含一项租赁业务。(剩余333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