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道燃气领域反垄断执法实践的监管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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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道燃气供应具有显著的自然垄断属性和地域性特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燃气领域广泛实施了特许经营改革以引入社会资本和竞争机制,同时,该领域也一直是我国反垄断监管执法的重点领域。2023年11月,中央深改委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通过完善监管方式,推动自然垄断环节更好满足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保障国家安全的需要。(剩余24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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