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角遇见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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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想知道,四十二岁是不是一个特别适合写怀旧散文的年纪。反正四十二岁的我特别喜欢想起昨天,然后情不自禁地写下那个梦境。比如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在很多年前,当我还是一个每天必须把胡须刮得干干净净的上尉,我坐着一趟绿皮火车,和一个叫罗森的年轻士兵,从一片老山丛林里,奔往一座遥远的大都市。

那个遥远的大都市是一片灯光璀璨的繁华之地,是多年驻守在山区里的上尉我和士兵罗一直梦想前往的地方,就像一个梦境。(剩余13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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