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再造与乡村伦理秩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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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村规民约与乡村伦理秩序之间存在双向互动关系。贵州省Q村由于受自然与经济条件限制、村民对村规民约的认知差异与生活预期不符,以及村民小组之间的合作不力等因素影响,村内丧事用工的现实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反映出农村中的集体行为普遍受到乡村伦理秩序的深刻影响。为重建村庄互助体系,Q村三个村民小组通过村规民约的主体赋能、递补约束和民意集中机制实现了“逆向原子化”,构建了基于丧事的村庄集体行动伦理。(剩余180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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