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工作中纪检、监察及检察机关的关系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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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的关系经历了以配合为主、配合与制约并存、互相配合和制约三个历史阶段。同时,三机关在组织结构方面从相互独立到统一整合;在人事结构方面从个别交叉到深度融合;在案件查办方面从分工合作到协调制约。三机关的关系流变以法治化为发展路径,体现了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保障的法治化程度的追求;以反腐败为功能指向,反映了对权力运行的制度环境变化的适应;以组织效能为目标导向,蕴含了对权力运行的效率与制约的平衡。(剩余10044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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