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中美比较

—— 以美国外资安全审查中的“受管辖交易”新规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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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做法。外资安审制度最早源于美国,其完备的制度体系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示范效应。尤其是2018年通过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简称FIRRMA),对全球经济带来震动。FIRRMA对美国外资安审制度中的“受管辖交易”作出重大变革:拓宽具体范围、增设辅助判断的指导性案例、细化不确定性描述、强调国别针对性、引入强制申报程序联动“受管辖交易”。(剩余138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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