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仓损失当由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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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委托期货公司操作期货,后因账户出现穿仓(账户上的权益变为负值),期货公司为客户垫付13万余元的损失,并向客户索要上述垫付款。但客户认为,穿仓是期货公司未能在第一时间强制平仓所致,该损失不应由客户承担。双方为此对簿公堂,围绕期货账户出现的穿仓损失当由谁承担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期货公司垫付穿仓损失
2021年2月25日,某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甲方)与期货投资者奚某(乙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以下简称“案涉合同”),约定乙方委托甲方按照其交易指令为其进行期货交易,乙方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且不能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期货交易结果。(剩余27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