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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环境治理的检察协作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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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協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此,检察机关需要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协作治理。

天津城市景观鸟瞰图

实践考察

第一,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检察协作机制稳步推进。各地检察机关突破区域限制,依据协作文件,丰富协作内容,建立跨市、县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

市级跨域协作样本:京津冀区域内的四市五区开展“公益检察·护航大美燕山”联合行动,并签署《京津冀四市五区“公益检察·护航大美燕山”联合行动的意见》,重点监督破坏燕山大气、水、土壤、生态资源的案件,参与燕山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剩余26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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