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专家盯上“意外之财”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评估专家在评审会上发表意见,是履行评估职责的行为,然而江苏南京的一名评估公司副总借发表评估意见“意外”收获“订单”,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发表评估意见,意外收获“订单”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或总资产2亿元以上的国有企业,原则上都应当接受专家评审。(剩余3170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