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诉权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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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起诉权,旨在构建未成年人私益与公益诉讼双轨保护格局,为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保护和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在司法实践中,应合理界定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准确理解“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受损”的相关内涵,一切关乎未成年人“身、心、情、意、志”的现实利益与发展利益均应界定为未成年人的利益,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剩余159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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