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新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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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封闭式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放控制和管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水产养殖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2月19日联合发布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 44/ 2462-2024)(以下简称《标准》)。

编制背景

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各地加快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剩余10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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