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池污染求赔偿,举证责任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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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4日,湖北省武汉市市民涂某向权某租赁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某村的一处小地块和两个小鱼池(共约3亩),其中一个鱼池用于存放收购的鱼类内脏,另一个鱼池用于养殖巴西鲶鱼。租赁期间,涂某还用铁桶加热鱼内脏提炼动物油脂并出售给他人,提炼动物油脂后的废水和鱼内脏排放到鱼池喂养巴西鲶鱼。

2021年3月1日,另武汉市市民徐某向曹某租赁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某村的鱼池(约3亩),并于2021年4月与各餐饮公司、生态管理公司签订鱼苗供销协议。(剩余19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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