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居住权的权利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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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权编正式确立的居住权制度,旨在满足“以房养老”“离婚离异配偶居住保障”等多元化社会需求,为实现财产的“物尽其用”与生存权益的“安居保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工具。作为一种新增的用益物权类型,其权利内容在实务中仍有待明晰。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通过合同或遗嘱设定,在约定明确并符合法定的前提下,居住权的内容依约定而确定。(剩余99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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