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比较视野下的刑事诉讼价值调和与构造优化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DOI编号]10. 3969/j .issn.2095-0292.2025.05.008

一、引言

我国当前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引发了独特的制度性悖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实现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对案件事实查明、证据认定、诉权保护和公正裁判的决定性作用[1],使审判人员通过当庭质证形成心证,以强化对人权的司法保障。(剩余15222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