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环境立法系统性困境与出路探析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要:增强地方环境立法系统性是提高地方环境立法质量的基础。以系统论视角对福建省为样本的省级环境立法进行体系化审视,从立法选题、制度规范到具体条文,不同程度地存在立法重复、冲突与空白等“不系统”困境。究其原因,与地方环境立法主体之间权限不清、事后清理等矫正机制不健全、事前立法评估制度缺位密切相关。为此,应当以法定形式明晰地方环境立法体系内部权限划分,在此基础上,完善地方环境立法前评估制度预防立法割裂,健全地方立法清理制度适时消除立法冲突和重复,探索“法典化”的地方经验以增强环境立法系统性,从“治标”和“治本”两条路径协同增强地方环境立法系统性,提高地方环境立法质量。(剩余19921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