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立法公众参与如何发生

——基于非建制化与建制化阶段的类型化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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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刑法立法公众参与如何发生须区分非建制化和建制化阶段进行类型化讨论。社会热点事件驱动、立法机关的会期、互联网主阵地、道德判断策应和媒体推波助澜素描非建制阶段刑法立法公众参与的总体面貌,而建制化阶段刑法立法公众参与讨论则需要区分刑法立法草案提出、刑法立法草案审议和刑法立法草案表决公布等不同阶段进行细致性探究。(剩余157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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