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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独立性及规则完善

摘 要: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间是相对独立的期间,应当适用相对独立的规则。《企业破产法》第72条仅规定重整期间为自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并未就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间是否属于重整期间作出规定。从《全国法院第九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来看,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应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应当以即时清偿新债务为一般清偿原则。(剩余199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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