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顽固分子,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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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中明确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台独”顽固分子,“可以判处死刑”。

《意见》出台得非常必要和及时。近年来,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在外国势力的支持下大肆进行分裂活动,台湾地区新任领导人赖清德上台后,更是再次抛出所谓“两岸互不隶属”的新“两国论”,妄图“倚外谋独”“以武谋独”。(剩余6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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