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天,为亡女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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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图为江秋莲展示判决书。

1月10日上午,江秋莲终于等到了法院的宣判。在女儿江歌离开的第1894天。

当天,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剩余47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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