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有关问题解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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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

十一、新批宅基地要优先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如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需要办理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河南省农村自建住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1〕63号)对农村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村自建住房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实行单独组卷,由县级政府批准;批准后10日内,在省级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系统中按要求报备,所需计划指标年底实报实销。(剩余35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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